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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开芯纳财”(乾元宝1号)按日开放式货币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相关要素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3

尊敬的客户

   中国建设银行拟于20181116日(含)起,调整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开芯纳财”(乾元宝1号)按日开放式货币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部分产品要素,具体如下表:

产品要素调整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1.投资比例:调整本产品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0%-20%,货币市场基金80%-100%,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0%-20%。

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现金、存单、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0%-20%,货币市场基金80%-100%,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0%-20%。

  1. 资产估值方法:调整本产品资产估值方法

1.现金、银行存款

1.现金、银行存款

以本金列示,逐日计提银行存款利息,按约定利率确认存款利息收入。

以本金列示,逐日计提银行存款利息,按约定利率确认存款利息收入。

2.货币市场基金

2.货币市场基金

(1)货币基金以成本法估值,每日按前一交易日的万份收益计提红利。

(1)以成本估值,按估值日前一交易日的万份收益计提红利,估值日前一交易日没有每万份收益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公告的基金每万份收益估值。

(2)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资产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资产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资产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资产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3.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3..回购

 

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4.存单

 

主要采用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估值价格和估值技术。

 

5.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1. 产品申购和追加申购规则:调整申购说明;调整申购、追加申购时产品单位净值的计算基准

客户提交申购、追加申购申请,可于指定时间段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点、网银等渠道提交。

客户提交申购、追加申购申请,可于指定时间段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点、企业网上银行、企业手机银行等渠道提交。

产品开放日(T日)9:30整至开放日当日14点整,客户提交申购申请遵循“T-1开放日净价”原则,即申购或追加申购价格以开放日前一开放日(T-1开放日)收市后的产品单位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产品开放日(T日)9:30整至开放日当日14点整,客户提交申购申请遵循“T-1自然日净价”原则,即申购或追加申购价格以开放日前一自然日(T-1自然日)产品单位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产品开放日(T日)9:30至开放日当日14点整,客户申购或追加申购本产品以金额申请。申购或追加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产品开放日(T日)9:30至开放日当日14点整,客户申购或追加申购本产品以金额申请。申购或追加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产品开放日前一开放日(T-1开放日)单位净值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产品开放日前一自然日(T-1自然日)产品单位净值

  1. 产品赎回:调整产品赎回时产品单位净值计算基准

产品开放日(T日)9:30至开放日当日14点整,客户提交赎回申请遵循“T-2开放日净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开放日前两个开放日(T-2开放日)收市后的产品单位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产品开放日(T日)9:30至开放日当日14点整,客户提交赎回申请遵循“T-2自然日净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开放日前两个自然日(T-2自然日)产品单位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产品存续期内,客户赎回本产品以份额申请。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产品存续期内,客户赎回本产品以份额申请。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产品开放日前两个开放日(T-2开放日)产品单位净值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产品开放日前两个自然日(T-2自然日)产品单位净值

  1. 产品赎回:调整赎回说明;开通大额赎回申请功能

客户可于产品开放日(T日)9:30至开放日当日14点整(北京时间,下称“指定时间段”)提交产品赎回申请,中国建设银行接受的客户赎回申请(巨额赎回时请以公告为准),赎回金额实时返还至客户指定账户。在上述指定时间段内,赎回申请不可以撤销。

客户可于产品开放日(T日)9:30至开放日当日14点整(北京时间,下称“指定时间段”)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点、企业网上银行、企业手机银行等渠道提交产品赎回申请。

若在同一产品开放期(产品开放日9:30至产品开放日当日下午14点整)内某一时点,当客户已提交的所有赎回申请累计之和达到巨额赎回,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拒绝客户新提交的赎回申请。

客户在产品开放日(T日)上述指定时间段内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点渠道提交产品赎回申请,在产品发生巨额赎回之前,客户提交的赎回申请将被接受,赎回金额实时返还至客户指定账户,且在上述指定时间段内,赎回申请不可以撤销;若赎回申请提交时产品已发生巨额赎回,将拒绝客户提交的赎回申请。

客户提交赎回申请,可于指定时间段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点、网银等渠道提交。

本产品开通大额赎回申请功能:客户在产品开放日(T日)上述指定时间段内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企业手机银行渠道提交产品赎回申请,若客户在“如出现大额赎回”选择“继续赎回”,且赎回申请提交时产品已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况下,大额赎回交易申请成功,中国建设银行将于下一个产品开放日(T+1工作日)将赎回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赎回金额=产品开放日(T日)成功申请的大额赎回份额*产品开放日前两个自然日(T-2自然日)产品单位净值;若客户在“如出现大额赎回”选择“放弃赎回”,且赎回申请提交时产品已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况下,将拒绝客户提交的赎回申请;无论客户在“如出现大额赎回”做何选择,在产品发生巨额赎回之前,客户提交的赎回申请将被接受,赎回金额实时返还至客户指定账户,且在上述指定时间段内,赎回申请不可以撤销。

 

客户可在大额赎回申请提交当日上述指定时间段内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企业手机银行渠道撤销已提交的大额赎回申请。

 

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根据本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情况选择开通或关闭大额赎回申请功能,并于开通或关闭大额赎回申请功能前2个产品工作日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告。如客户不能接受,可按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赎回规则赎回本产品。

新的产品要素于2018年11月16日(含)起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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